您好,我是一名幼儿教师,10月16来到正在装修的某大型连锁幼儿园,当时也没具体谈薪资多少,如何发放,管理人员只是说了带薪培训,然后就开始了培训学习,期间也曾多次进行打扫卫生等体力劳动。11月17号我们几人询问工资情况,幼儿园才回复我们培训期间工资1500,单方面向园所提出辞职的不仅不给工资,还要赔付培训费。请问幼儿园这么做合理吗?我现在已经提出辞职,幼儿园的工资我能要回来吗?谢谢
2025-03-14 10:41尊敬的用户,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结束前,有权了解其所在单位是否已与您签订书面合同,并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其次,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双方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因此您的权益是无法得到保障的。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培训费用发票等相关文件,以便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注意,如果您决定提起诉讼,应确保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的权利被侵犯,并且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时间限制,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