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17年8月正常工作期间,老板突然告知休息,于是我当天休息了。第二天我问老板上班吗,他说先休息。接下去几天都是这样,总共10天,完了到发工资时候他把这几天工资扣了,麻烦你帮我参考一下,我该怎么做?有什么相关法律条文? 万望帮忙!致为感谢!!!
2025-01-15 21:5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或劳动合同纠纷。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与雇主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您的老板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立场和理由,并提出你的观点和要求。 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请求解决劳动争议。 依法维护权利。在处理过程中,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您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等相关待遇。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上述措施无效,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如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维权顺利,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