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还有两个月哺乳期结束,公司现在提出让我离职。最初赔偿金是n+1。后来反悔说只有一万的公司感谢金。我不同意,公司领导提出,如果不同意,接下来会把市场拿走,外派异地。请问目前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我该如何去争取自己的合理权益?
16天前在您的情况下,公司试图通过降低赔偿金额或威胁将市场资源移出本地地区来强迫您离职的行为可能构成不当竞争和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39条,如果您因个人原因决定提前解除合同,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经济补偿金,包括但不限于N+1个月工资(若未满一年,则为N个月工资)。因此,即使您认为自己的工作条件不理想或者不满意,也应该要求公司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其次,关于公司提出的“市场资源移出”方案,这可能涉及到对您的商业机密和客户关系的影响。根据相关法规,任何企业不得侵犯员工的商业秘密,也不得随意将员工调离原岗位或将其业务转移到其他地方进行经营。因此,无论公司是否有权做出这样的决定,都应确保该计划不会对公司内部或外部的利益造成损害。 最后,建议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并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记录。如果公司坚持采取不利于您的措施,您可以考虑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请记住,在面对此类情况时保持冷静并收集充分证据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