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个老板的公司工作了11年,一直没有签合同,并且除了每个月个微博的工资外什么都没有,现在公司要辞退或者我要离开,我可以向公司索要多少赔偿金?月收入大概3000元,
2024-11-06 09:50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后,如因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当按劳动者每满一年的工作年限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应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的权益可能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建议您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避免未来的纠纷,建议在工作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最后,希望您能够早日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