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在休产假期间,根据国家规定,公司给了三个月的产假,可是我查到根据地方相关的生育条例,山东省的产假可以再多休60天,但是公司不按照这个规定给予产假,就只让休息三个月,这种情况我可以去相关部门投诉吗,公司这种规定算违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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