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个农民工在广西南宁市,保利公司锦绣前程中国五冶工地摔伤,倒至脚根骨折,经过医院治疗现已出院,住院期间无人护理,出院后也无人护理,公司经理和我帮他的老板我师了说给我一万元以后什么都不广了,而且脚根骨上面还有四棵钢针,还得动第二次手求,这第一次手术医药花了一万二千元,他们说给我一万元包含我第二次手术在内,请问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他们这样合理不,我该怎样去找?谢谢
2025-02-16 10:57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情况确实比较复杂。首先,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您应该要求对方提供完整的医疗费用清单,并且明确指出这些费用中包括了多少元是用于治疗您的脚根骨折的。如果对方未能提供这样的证据,那么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相关的医疗费用记录。 其次,对于第二次手术的具体事宜,建议您与医生进行详细的沟通,了解手术的具体原因、目的以及可能的风险。同时,如果您对医疗决定有疑问或不满,可以考虑寻求第二意见或者聘请专业的医疗专家来帮助评估手术是否必要。 最后,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尽可能收集证明材料,如医疗报告、发票等,以支持您的主张。此外,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来协助您进行协商谈判,争取更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希望您能够尽快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