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从2001年到2013年在平安保险公司做了12年业务员,公司只是和我们签代理合同一直没有给我社保,请问我现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吗?
2024-09-24 20:54您好,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您在工作期间未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并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您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社会保险费用。请注意,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建议您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