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想咨询下老板转让员工怎么办 我现在在一家个人店铺上班 刚来上班的第二个月也就是这个月的24号被告知店铺转让了 九月一号交接 (而且还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之前也没有提前告知 请问下我可以获得赔偿吗?
1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您的工作合同还未到期,并且您认为这是因为公司原因导致的工作岗位变更,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是,每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半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此外,公司还应当支付您因解除劳动合同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用、违约金等。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请您具体依据实际情况向专业人士咨询或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