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华人,法院起诉了,我是劳动者,离职证明写的是假名字。工资只给了60%,工作期间节假日一直在上班,有考情表,公司只给了两三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5年合同至履行了一年,工资是83333元,年薪100万元。
2024-07-12 10:23作为美籍华人,如果您在中国工作并遇到劳动争议,您同样受到中国劳动法的保护。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离职时使用的是假名字,这可能会影响您在法律上的权益,因为劳动合同的主体身份不明确。然而,如果您能够证明您是实际的劳动者,并且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您仍然可以主张自己的权益。 关于工资问题,如果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足额工资,您有权要求公司补发剩余的工资。此外,根据中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应获得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加班费。如果您在节假日工作而公司未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您可以要求公司补发。 至于劳动合同的履行问题,如果您希望继续履行剩余的合同期限,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同时,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您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并且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