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别人合伙买了辆自卸货车,挂靠在公司,和挂靠公司签订合同时写的对方的名字,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协议,现因经济纠纷,车在我这里存放,对方合伙人以车主名义起诉了我(2016年5月5日日开庭),对方的诉求是返还原物,并赔偿损失!现在想委托一名河南,安阳的律师出庭应诉,以及协助收集证据等相关问题。
2024-06-22 23:16在您的情况中,由于您与合伙人之间没有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可能给维权带来一定的难度。但您作为车辆的实际共有人,依然有权利主张自己的权益。 首先,您需要准备和收集相关证据,如购车付款凭证、车辆使用记录、与合伙人的沟通记录等,以证明您对车辆的共有权利。同时,可以搜集挂靠公司的证明,证实车辆的挂靠情况以及您与挂靠公司的关系。 其次,您可以委托一名专业的律师来代表您出庭应诉。律师将帮助您分析案情,制定应诉策略,并在法庭上为您辩护。在河南安阳地区,您可以通过当地的律师协会或者在线法律服务平台寻找合适的律师。 最后,您需要准备好应对可能的损失赔偿问题。如果对方主张赔偿损失,您需要评估这些损失是否合理,并准备相应的反驳证据。 请注意,法律诉讼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因此,及时委托律师并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是维护您合法权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