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途中骑电瓶车摔倒骨折,但和用人商家木有签合同,商家能否赔偿?
2025-12-05 06: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雇主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在这种情况下,您受伤时正在上下班途中,这通常被认为是工伤范畴,因为您是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发生的事故。因此,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也可能存在事实上的雇佣关系。然而,具体的赔偿金额将取决于您的具体伤情、工作性质等因素。建议您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律师事务所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