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工作试用期,因为生病请假了,公司不用我了,之前公司收了我三千块钱的押金,现在我要求返还押金,公司负责人告诉我,押金可以返还,但是要我支付五千块钱的赔偿金,这样合理吗?
2026-02-21 22:38您好!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员工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如果公司确实存在违法解雇行为,您有权要求公司返还您的押金,并且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然而,在此情况下,公司的提议似乎有些不妥。首先,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在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下,才能扣除押金。其次,对于因个人健康原因申请休假的情况,公司无权直接扣押押金,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 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详细说明您的情况和诉求,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如果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