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工厂的工人,是2015年在厂里上班,做了3个月,老板跑路了。今天有人跟我说老板抓了,在派出所。老板的妹妹就说要我们撤销案件,她给我一点钱就想私了。我就不愿意了,我辛苦做点钱也不容易啊!我想问一下,在法律上我有权可以拿到全部那?
2025-03-15 21:10你好,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如果你认为自己有权利获得赔偿,那么你应该尽快采取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你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如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受理或者处理结果不满意,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般来说,你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解决问题,都需要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包括工资单、工作证明、合同等,以便于在法庭上支持你的主张。 最后,建议你在寻求帮助时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你提供更详细的指导和建议,并可能协助你达成更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