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妈50多岁了在联发物业做保洁,做了两个多月没有签劳动合同,在上班期间被公司的一块没有贴好的瓷砖砸到脚,他们的保洁主管跟我们说只承担资料费(医疗费是我们自己先垫付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给我们)受伤在家休养期间没有工资。我们也有打电话问工伤鉴定,说是超过50岁没办法做工伤鉴定。我妈耳朵是聋的是算是残疾人。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要会医疗费还有受伤期间的工资
2025-04-12 16:45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母亲可能符合申请劳动仲裁的要求。如果她因工作原因遭受伤害,雇主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她提供相应的赔偿。 其次,关于医疗费用的问题,您可以考虑向雇主索要。虽然医疗费用通常由员工个人负担,但如果您认为这些费用是由雇主造成的,并且雇主未能尽到合理义务来防止或减少损害,那么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雇主支付这部分费用。 最后,关于工资的问题,即使您无法通过劳动仲裁获得赔偿,您也可以尝试与雇主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例如,您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雇主必须按时支付工资,并可以提出要求雇主立即支付未支付的工资。此外,您还可以寻求其他途径如调解、诉讼等方式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