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渭南一超市上班,上班快五个月了一直未签劳动合同,之前还乱扣工资,昨天突然给我说让我不要来上班了,让今天去算工资,不知道会不会把十月份跟这个月的工资给完,我该怎么办
2026-01-09 20:0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您的工作已经超过两个月但尚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关于工资的问题,您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在处理过程中,您可以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工资条等,以便于后续维权。 同时,建议您尽快与公司沟通,了解公司的具体决定,并明确告知自己的权益和需求。希望您能够妥善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