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广州这边的,我在个体工商户上班,没有签合同,3月份的工资到目前都没有发,如果,我现在离职的话,我怕我的工资老板不发给我,我目前的工资是4600,如果我采用仲裁的话,是按广州最低工资标准给还是我工资的4600给,还有我4月5月的工资又什么时候能拿到,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需要什么证据(我现在有2月的打卡记录,跟工资条),紧急求助,麻烦您们了,谢谢
2024-10-01 20:29尊敬的客户。 首先,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与雇主协商解决。如果您已经决定离开并希望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请确保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关于您的询问,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因此,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或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标准支付您的工资。 至于您提到的4月和5月的工资何时能够领取的问题,这取决于公司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员工在离职前应该得到完整的工资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已发放但尚未结算的工资以及加班费等。 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收集并保存以下证据。 有效的劳动合同或雇佣协议。 工作记录,如打卡记录、考勤表等。 其他相关的书面文件,如工资单、工时记录等。 可以作为证人的同事或其他见证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同时,建议您及时联系法律顾问或律师进行咨询,以便获取更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支持。 最后,提醒您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避免泄露敏感信息。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