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老公在央企打工,应聘技术员岗位4年总共签合同2次,每次两年,2018年3月低合同期满,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再续合同,但是不是技术员,降薪降职,老公不同意签薪职和以前不符的合同,公司强行辞退老公,并且不给一分钱补偿金,请问一下这种情况用什么方式能要回4年的补偿金,谢谢!
2025-06-14 11:4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因此,即使您丈夫不同意续签不符合之前条件的劳动合同,公司仍然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而言,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提出仲裁请求。首先,您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提出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申诉。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解雇行为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者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您可以选择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此时,您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文件。 要求公司出具赔偿通知书。如果公司已经明确表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并且没有提供任何经济补偿金,您可以要求公司出具一份赔偿通知书,详细说明所涉及的具体情况和计算依据,以便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益。 请记得,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同时,注意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支持。祝您维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