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公司以原部门岗位撤销为由安排待岗,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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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因此,如果员工因怀孕而无法从事其原工作,且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供替代工作岗位,员工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员工也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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