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职期间得重病,术后需要修养很久。公司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只发放半年全额工资,然后就不发了。是这样吗?谢谢!
2025-12-17 19:59在您在职期间因病需长期修养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您的雇主应当支付您全薪或部分薪金的6个月,以补偿您因病缺勤而造成的损失。这是因为法律规定,在劳动者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工作时,雇主应当支付相应的薪资。 然而,具体到您提到的情况中,如果您的公司仅支付了您半年的全额工资,并且不再继续支付剩余的工资,这可能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建议您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薪资支付情况和相关规定的适用性。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寻求法律帮助。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