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约)需要陕西西安的律师。我买了一套住房,购房时开发商告诉我说是商品房有房产证,今年3月份才知道该房屋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开发商没有通过土地竞拍,没有开工许可证等手续,且合同上写的土地性质属于划拨并非是出让,购房合同盖有勉县房管局商品房合同公章。经过多次交涉无果,我要解除合同。已经给了房款80万元。(注:当事人在汉中,差旅费实报实销。)
2024-06-24 19:50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开发商存在明显的违约行为,您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房款。首先,开发商未告知房屋实际性质,且缺少必要的开发手续,这违反了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其次,合同上的土地性质与实际不符,可能涉及欺诈行为。 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收集证据,包括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开发商的宣传资料等,证明开发商的违约行为。 2. 尝试与开发商协商,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房款,同时可以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3.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寻求行政救济。 4. 同时,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房款,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赔偿。 在陕西西安寻找律师时,您可以通过当地律师协会、法律服务平台或朋友推荐等方式,找到专业且有经验的律师。在聘请律师时,请注意律师的资质、经验以及收费标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关于差旅费的问题,您可以与律师协商,明确费用的承担方式和标准,以避免后续的纠纷。如果需要,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