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从市里搬迁到外县很远的地方 而且取消了我原工作岗位,并给予了相应其他岗位,但是由于离家太远工资也很低也不打算继续干了。我在单位工作11年,一直是上24小时休24小时没有节假日工资很低,想咨询下通过法律渠道会不会得到一些补偿
15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在您情况下,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法定标准向您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以及赔偿金。 此外,您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进行劳动仲裁时,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情况,以支持您的主张。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处理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