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属于事业改制,没有购买过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平时医药费单位可以报一部分,去年11月初我生完孩子出院,今天3月找单位报账,单位分管医务的人说我应该于2月到单位报去年的账,现在3月就不能报了,而我2月还在休产假,根本不可能来报账。我上网研究了一些相关资料, 第二种是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女职工,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不知道我是否可以要回应得的医药费。
2024-09-18 22:55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诉或投诉,并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时,应当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如果员工在医疗期内因病情加重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此期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您在孕期及产后因疾病需要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如果您遇到困难或不清楚如何处理,请及时寻求法律援助或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以获得专业的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