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在厂里打工刚进去他让签合同 说不做满一年不让辞工 现在做了两个多月 因为工资原因要辞工 他要扣1500的违约金和他补助的1000 和刚开始三天计时每天88 他这样做合法吗? 我签的合同也不知道写了什么。
2024-09-18 21:46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情况,我需要更多的信息来准确判断。一般来说,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雇主应向员工明确告知工作条件、薪酬福利等重要事项,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或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作为离职条件之一。如果您已经与雇主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照约定完成了相关工作,则有权根据合同规定的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您对合同条款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了解您的权益保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