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劳务派遣工,已经在用工单位做了七八年,今年用工单位突然通知我要更换劳务派遣公司,说用工单位的需要要尽快办理,不然工资可能就发不了,就去了用工单位,但要我签自动离职,我还问了办公室主任有没有影响他说没有,怪自己不懂合同法又出于信任公司就签了自动离职,同一时间又签新的劳务派遣合同,还在原来的用工单位上班,这这些年从来没有跟派遣公司有过联系,都是用工单位一手操作的所有。现在我发现被骗了,怎么为自己维持权益?
2025-11-25 15:17首先,您已经与用工单位签订了自动离职协议,并且在新劳务派遣合同中也签署了同意接受自动离职的情况。这意味着您已经自愿放弃原有的劳动关系,并接受了新的劳动合同中的条款。 关于您的权益保护,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组织投诉,以获取帮助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派遣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赔偿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 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协议、工作记录等,以便日后维权时提供支持。 请注意,由于您已经签署了自动离职协议并接受了新的劳动合同条件,如果您想恢复原状,可能需要重新协商并与用工单位达成一致意见。此外,在处理任何争议之前,应确保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程序,避免进一步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