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本人是大四学生将于六月底毕业。本人于一月份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以及一份 如服务期未满两年需赔偿两万 的培训协议。四月底本人在一家正规三甲医院检查出抑郁症,无法继续工作。公司以抑郁症的证明不全 为由,拒绝办理离职,同时要求本人进行培训协议中要求的赔偿。由于公司未给我办理五险一金等手续,我提交辞职申请的邮件后,可以不要最后一月工资了走人吗?
2025-07-19 19:02尊敬的客户, 您关于是否可以在未获得所有法定福利的情况下离开公司的疑问,需要详细考虑您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的病情符合上述条件,您可以依法享受病假待遇,并且有权在医疗期内不提供劳动。 其次,关于培训协议中的赔偿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赔偿并非无条件的,需要满足特定条件。 最后,如果您认为公司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未能及时为您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寻求帮助。同时,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您记得,任何法律问题都需要专业人士的帮助,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责任。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