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未成年人借另一未成年人电动车骑(肇事时两人都在车上)撞伤人后肇事逃逸。伤者腿部多处骨折,目前已产生医药费2万余元!伤者还未出院!已报案!请问对方两人责任怎么划分?骑电动车的肇事方,父母离异,由父亲抚养,父亲又丢给爷爷奶奶抚养,也联系不上。母亲也不知所踪!那该有谁支付这笔费用?
2024-12-07 17:33关于您提到的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对于交通事故中的未成年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未获得其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驾驶或乘坐机动车。因此,如果未成年人驾驶车辆导致事故,并且无法证明其是成年人,则应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后果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责任。 其次,由于肇事逃逸的情况,可能涉及交通肇事罪的问题。根据刑法的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即使对方未能及时归还摩托车,也无法免除其刑事责任。 再次,关于赔偿费用的分配问题,需要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肇事方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具有保护义务,如果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侵权行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处理。 最后,如果您认为对方有可能构成犯罪,建议尽快报警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信息。警方会根据案件性质介入调查,并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