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华人,法院起诉了,我是劳动者,离职证明写的是假名字。工资只给了60%,工作期间节假日一直在上班,有考情表,公司只给了两三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5年合同至履行了一年,工资是83333元,年薪100万元。
2024-07-11 02:53作为美籍华人,在中国的劳动争议同样适用中国的劳动法律。首先,如果离职证明上写的是假名字,这可能涉及到身份造假,这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其次,如果工资只给了60%,这可能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您可以要求公司补足未支付的工资。 关于节假日加班问题,根据中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您可以要求补发。 至于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您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年薪为100万元,如果合同期限为5年,已经履行了1年,您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剩余4年的合同,或者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 建议您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表等,然后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需要,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