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四年前有过右脚大腿粉碎骨折,还有钢筋未取器材!如今在工地做事造成左脚膝盖骨粉碎,右脚旧伤骨裂,算不算工伤!自己又有多大责任?
2024-07-11 01:31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右脚大腿粉碎性骨折和钢筋未取出的情况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并且已经认定为工伤,那么您在工地工作时再次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您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至于责任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如果工地提供了足够的安全保护措施,并且您也遵守了安全操作规程,那么您可能不需要承担太大的责任。但如果由于您自己的疏忽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受伤,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如果工地的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导致您受伤,那么用人单位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议您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受伤情况,并申请工伤认定。同时,保留好相关的医疗证明、工作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工伤认定和责任划分。如果需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