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份合同,今天到期,在这期间没有任何违约行为,期间商场以装修,招商等理由1年内停业两次,当时口头说是延期,但是我们都没有表态,现在到期了,我想撤场,商场却不让走,说是没到期呢,我按照合同上的日期(也就是今天)撤场,是不是没有问题。感谢好心人
2025-06-04 03:34您与商场签订的合同中通常会规定,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其义务,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您已经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即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离开场地,并且商场也没有提出任何其他延期的理由。 然而,您提到商场声称直到合同到期前才允许您撤场,这可能意味着您的撤场请求被推迟或延迟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保留所有关于协商和沟通的所有书面证据,包括电子邮件、短信、通话记录等,以便证明您的撤场请求确实是在合同到期之前提出的。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能够证明自己是在合同到期日前提出撤场请求,而且商场没有合理理由阻止您的撤场,那么您可能会有权利获得赔偿或其他补偿。因此,建议您保存所有的相关文件和通信记录,以备不时之需。 最后,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请记住,及时采取行动是至关重要的,以确保您能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