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女朋友毕业后在一家二甲医院工作,学临床医学的,一年半时间没给签劳动合同,每个月基本工资一千元钱,奖金三四百,根据劳动合同,是不是医院一年不签合同,就默认为无期限合同,工资应该按照正常工资得两倍补偿,感觉近两年得时间她都累的不行,还就拿那一点钱,主要因为我在这边工作,我想咨询一下,医院是不是违法的,我们怎么才能证明医院是违法的,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谢谢!
2025-05-22 02:19您的问题是关于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的相关规定的。首先,您提到的“两年”时间可能指的是从该女职工开始工作之日起算的时间段,而不是指其连续工作的年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在此情况下,即使没有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单位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双倍工资等。 如果您认为医院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证明这一点。 收集有关证据。例如,可以保留与招聘相关的电子邮件或短信记录,以及与员工进行沟通时的录音录像。 建立完整的考勤和薪酬记录,以证明存在实际的工作关系。 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寻求帮助,并向他们提交相关证据。 请注意,这些步骤都是为了收集证据并证明医院的违法行为,具体的行动方案应由专业的法律顾问指导。同时,建议您及时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以便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援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