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家两姐妹,我是大妹,就因为我是大女儿,承受的担子远远比妹多,家里盖小二楼,我把打工的钱全寄回还外欠了,现在我们都成家了,娘家田地房被征了,却没有我的继承权,全给妹了,这样合理吗,从小母亲就偏爱妹,
2024-07-17 13:16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原则是“法定继承”,即按照法定顺序和条件进行。在您的情况中,由于您是大女儿,所以通常情况下应该享有更多的财产继承权。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可能会考虑其他因素来决定财产分配。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而不是完全依据性别或年龄等主观因素。 此外,如果您的母亲在生前留下了遗嘱,那么根据遗嘱的内容来处理遗产也是合理的。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