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如图, 问题1:康复期病假期间公司只给我北京市最低工资的80%而不是我个人实际工资的80%,这是合法的吗?我能通过劳动纠察大队要回我的工资吗? 问题2:公司规定康复期病假只有6个月,6个月到期我就不能在在电脑系统里请任何假了,若我病没好,不能上班的话,公司可以单方面辞退我吗?需要赔偿我多少个月工资?我是2013年9月加入公司的
15天前首先,关于您的第一个问题,您提到的公司对康复期病假支付标准为北京市最低工资的80%,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康复期病假期间公司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支付合理报酬,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监察大队未能解决争议,您可以将案件提交到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对于第二个问题,关于公司规定的康复期病假仅限于6个月的说法,这个期限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如果员工在康复期内确实无法正常工作,且已达到职业病或工伤的标准,那么公司应依法为其提供治疗和康复服务,并不应随意解雇员工。具体而言,公司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可能的医疗费用等。 再次强调,具体的待遇情况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的具体情况、所在地区的法规政策等。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