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我签订了一份入职须知,跟我口头承诺月薪5200元,3个月试用期,没有任何合同,工作记录使用软件,但目前我已没有权限查到记录了,没有其他合同,工作11天感觉不合适电话沟通人士协商离职,公司打算按照绩效工资给我结算。怎么才能要到正常工资呢?
15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在本案例中,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薪资标准支付您的工资。 首先,您可以尝试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人事经理,说明您的情况,并询问是否有任何书面协议可以证明您的薪资水平和福利待遇。如果他们无法提供这样的信息,那么您可以通过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如果您已经提交过离职申请并且收到了拒绝的答复,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这可能包括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按照实际的工作时间和绩效给予合理的补偿。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录音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同时,保持冷静、理性,避免情绪化的交流,以减少不必要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