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的事情,我了解的比较清楚,想咨询一下。她是在一家医疗保健公司工作,职位是店长。在今年3月22日,因为身体不好,请假回老家检查调理,因为时间急促,是短信和老板请假,在老板的同意下回去的。本来是请了几天,回老家后检查了,医生建议要在家静养三个月,而且家里人不想她继续在那么远工作了,所以她四月多的时候打电话给老板说不去了,然后老板说不做也可以,要她去上三个月的班交接,她家里不同意她去,所以她没办法过去了,她和老板说可以电话里交接一些重要工作,但是老板一定要她过去才肯交接,所以到现在,她三月份的工资和提成都没有发,大概一起是4000块钱左右。
2024-10-12 19:27尊敬的用户,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员工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但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并且必须有正当理由。如果您的同事因身体不适而提出请假并得到批准,这通常被视为合法的行为。然而,如果她的健康状况恶化导致无法正常工作或生活,她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应该继续留在工作岗位上。 在本案例中,虽然她已经回老家检查并得到了医生的建议,但她并没有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或休息,而是直接回到工作岗位。这种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可能会对公司的运营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建议您向您的同事解释这一情况,要求她遵守劳动法规定,及时就医并履行请假手续。 同时,如果您认为公司存在不合理的要求,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