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说这不是工伤)。我们是老板从他公司拿工程出来我们做,我们做的是物体勘查,每做完一条路就从老板手里拿。平时老板只给生活费。工资要等这个工程就是所有路做完才结。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中脚趾拇骨折。住院四天,现在在公司租的一个办公室住。现在的情况是老板不承认是工伤,我无法找他索赔额。 现在在南京浦口区
2025-04-14 23:10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该工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的“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岗位,那么即使您与老板签订了合同,也不符合劳动关系的定义,因此您不具备申请工伤赔偿的权利。 如果该工作不属于上述范畴,且您能够证明其与该工作的联系,例如提供上下班时间表、考勤记录等证据,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您确实因工作受伤,且被确认为工伤,则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您认为自己未得到应有的补偿,建议先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后续处理。 在此期间,您可以通过调解或者仲裁程序来解决争议。如果对结果不满意,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寻求救济。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