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右手断了小指无名指算几级伤残? 18286761948
2025-02-24 10:12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5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4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或有其他相关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