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一个男的答应交往一个月后发现人品不好要分手但对方一直死缠烂打分不掉又在一起了,男的一直懒着住在我家里,期间还威胁过我多次,只因自己不想麻烦所以一直妥协着与他相处了半年,这期间互相花的钱分手后要怎么算,法律上需要归还吗?
17天前在您描述的情况下,双方之间的关系可能涉及到了一些法律和道德上的争议。首先,根据中国的婚姻法,如果您已经同意与某人交往并承诺在未来的一个月内结束这段关系,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立即停止这种行为,并且解除任何协议或合同。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分不清”,这意味着您没有明确表示愿意继续与对方交往。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选择不再与对方保持任何形式的关系,包括经济往来。至于是否需要归还之前花费的金钱,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和你们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条款。如果对方有义务支付您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费用,则您有权要求对方偿还这部分金额。 最后,如果您想要终止关系并且对方仍然坚持纠缠,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例如,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除您的权利和责任,或者通过调解或其他非诉讼方式达成共识。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策,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