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去年10月26号进去公司正式上班,11月24号发生工伤事故。后去康怡鉴定为伤残十级,请问我的12个月工伤赔偿金额应该怎么计算?因为上班时间没满一个月,每个月获赔的平均工资该依据什么来计算呢?我第一个月上班六天,工资是600多,第二个月24号发生工伤,发生工伤之前的工资大概是2300多,不过后面几天的工资老板算了底薪,共发了2900多。请问我这个情况应该怎么算平均工资,依据是什么?
2024-08-30 10:53关于您的工伤赔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您在工伤认定之后,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您的具体情形,由于您是在入职后的第三个月开始享受工伤待遇的,因此计算平均工资时应当以入职后的三个月作为基准期进行计算。在此期间内,您可以提供以下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记录,用于证明您的工资收入状况。 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文件,可以证明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及工龄。 工资发放凭证或其他能够反映工资支付情况的证据。 基于上述证据,您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并且要求按照您的实际工资收入来确定补偿金额。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得到更准确、合理的法律建议和支持。同时,也请您注意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自己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