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18年3月8号在来安碧桂园永阳府定的一套商品期房并交了百分之三十的首付也签了认购书剩余房款由开发商指定的邮储银行贷款并做过了银行所需资料手续,等到了3月22号开发商寄给我5份网签预售合同合同的内容第七条是要我贷款的房款必须要在6月8号到开发商账户,如果不到账过一天按每日贷款总额的万分之三付违约金给开发商这一条让我不能接受,我感觉这是霸王条款拒绝签这份合同并要求销售顾问改掉这条不平等条约才可签约,可对方很强硬说这是房管局套打材料没有权利修改必须得签,银行需要这份合同抵押才能放贷如果不及时签影响银行贷款时间后果更严重更得付违约责任迟纳金,跟他们协商不成我该怎么办呢?
1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理解。您的权益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鉴于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存在争议,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书、付款凭证、合同文本、银行转账记录等。 寻求第三方帮助。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消费者保护机构进行调解或协助处理纠纷。 联系房产管理局。如果您认为该条款违反了当地的法律法规,可以向当地房产管理局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 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若调解无效,您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至仲裁机构或法院裁决。 保持冷静。在任何纠纷过程中,请保持冷静,并尽量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 我们鼓励您采取积极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尝试寻找可能的解决方案。希望这些建议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和支持。再次感谢您的合作,期待您的反馈。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