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5年和辽宁省锅炉技术研究所签定了劳动合同,此单位是省机械厅下属集体企业,1996年末所领导为我从新安排别的工作岗位,我没有同意,故让我回家等信至今,我和用工单位没有签定任何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且现参养老保险单位还是此单位,1996年到现在企业没有给我缴过保险,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追缴。
2025-03-06 17:16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仲裁或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您可以尝试以下步骤。 查阅合同。仔细检查您与辽宁锅炉技术研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保留证据。保留所有与工作有关的书面文件、电子邮件、电话记录或其他证明您在该机构工作的证据。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问题未能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参加调解会议。如果双方同意进行调解,可以邀请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 提交诉讼。如果调解无效,您还可以选择提起诉讼,要求雇主支付未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及利息等。 请记住,在进行这些行动时要保持清晰的思路和证据支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