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合了合同。但因为觉得实在太吃亏了就想跳槽。去外面上班了。没几天公司找到我。说要起诉我。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公司派人来让我们签了。结果干了一年多。他又要我们换一份合同。 转签了另外一份 转签的是强制转签的 为了偷税转到了其他的演艺公司。而且两次签的合同全是一式三份都让甲方收回去了 我们乙方一份没有。是强制收回。合同里面也有一些空白的条款 这份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13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到劳动法中的合同效力问题以及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这意味着,您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的内容,确保其符合您的权益。 其次,如果您的合同中存在不合法或无效的条款,如未明确告知双方的权利义务,或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该合同可能因无效而失去法律效力。这可能会导致您无法获得应有的补偿或其他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您已经解除合同并与新的雇主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且新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则可能需要按照新的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如果您发现原合同存在任何不合理之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确认合同无效。 总之,在处理类似情况时,请务必详细了解合同的具体内容,并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这样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