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分的安置房户主。先房款我已经缴清开发商。钥匙却在物业哪里。我去拿钥匙。物业让我交物业费装潢垃圾费。房屋结构费。电梯费。我想问一下他们有权利用这些费用为借口。扣着我的钥匙?
2024-11-29 02:12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无权收取与安置房相关的额外费用。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业主享有对住宅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和附属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物业管理条例》也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因此,如果您的钥匙被物业公司扣留,您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提供合理的解释,并向相关部门举报其违法行为。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