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和装修协议的是,包工包料23000元整,他干了4天他说不合适不包括外门什么的这样他赔钱,又经过协商加到27000圆整,干了一天活签合同时说这不包括砸地暖的2000元,算上地暖是29000元整,在这期间我给他了7000元预付款,他也找人砸地暖和砌墙和进水泥和地砖,但我们还是给他加了29000,现在他又说不干了,我家的窗户和门都砸了,墙没砌完,我这样的情况起诉他赔偿损失有理吗?谢谢
2024-11-29 02:05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法律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根据您的描述,您与装修公司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预付款。然而,由于一些额外的工作未完成,以及您认为存在违约行为,因此您可能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请确保了解并遵循当地的法律规定。如果您需要具体的法律建议,请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处理此事。他们将能够为您提供最佳的指导和支持,以保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