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问题。我现年六十五岁了,在一单位上班十年多,刚开始也没签劳动合同,单位一直也没给交保险,我该怎么办?谢谢!
2025-03-19 10:43您好,针对您的情况,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有权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没有及时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您发现单位未给您缴纳社保,建议您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双方未能就经济补偿金等事宜达成协议,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该机构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作出裁决,保护您的权益。 最后,作为退休人员,您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比如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