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下了任职通知,本人又是在编职工,但单位长期未落实其工资待遇后退休前诉讼至法院,但一二审法院均以不在受案范围为由拒拒绝审理。
2025-02-17 10:53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因此,您所提及的情况属于不予受理的情形。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需要咨询,请随时告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