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公司上班的时候,导致工伤,有劳动合同,受伤前每月工资3000元一月,当时是10级伤残,社保局按照2000元一个赔偿了7个月工资。
2024-10-08 00:49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此,你所在单位应当按照上述标准向你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且需要按照实际工作年限确定相应的工伤补偿金额。如果存在争议,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