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经开区环卫局网格员合同工,在要求请婚假时单位已登记超过一年不予批准,但此前单位从未说明登记超过一年婚假福利作废
2025-02-07 23:06尊敬的用户, 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了不便。关于您在申请婚假时遇到的问题,我理解您的情况可能较为复杂,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 根据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享有享受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假期的权利,并且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对于超过一年未休满的婚假,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则应该按照规定给予补偿或安排其他福利待遇。 因此,建议您向单位提出具体的诉求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年限、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婚假申请记录等。同时,可以考虑寻求工会组织的帮助或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