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一:公司的工作地点在A地,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让我们去B地工作一个月以上。工作性质从之前的在办公室联系客户变成了去工厂当流水线工人。我身体吃不消,提出离职。公司就拒付当月20天的工资。我想问问这种情况我这个工资怎样能讨要回来。 情况二:这是一个情况。还有一个纠纷就是。公司从入职到现在,五险一直没给我补交,说如果补交的话,我也需要出钱。一共是七个月,公司出700多,我出300多,这样一共就是2100左右。我的问题是这个2100多我需要出吗?如果真的走程序,我可不可以只要现金,不充进社保
2025-07-23 23:22关于您的第一个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关于第二个问题。 关于社会保险费的缴纳,通常情况下,企业应该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是,如果公司在入职时明确告知您需要自己承担一部分费用,并且双方已经签订书面协议,则该部分费用可以由您自行承担。但请注意,这种做法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否则可能会引发争议。建议您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最后,请注意及时保存好证据,如工作证明、工资条等,以便于日后维权。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纠纷,比如通过调解机构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