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姐弟三人,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目前由我和我的兄弟分别居住。 我是家中长子,由于父母年岁大了体弱多病,是由我和我跟父母居住多年照顾父母的衣食起居十五六年,92年父亲单位房改,把单位分给父亲的房产做价分两次交清,首次交款由我和父亲合交的9000元(有发票为证),后来由于父亲病情加重,我的兄弟为了抢房产以照顾老人为由强行挤进家中来住,二次房改交款由我和我的兄弟合交6000元,那时父母已经先后去世,当时二老走的匆忙没留下遗嘱,父母的这套房产姐姐表示放弃应得的那份,想向律师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通过法律我想拿回多少属于我应该得到的部分,请律师帮忙剖析一下,谢谢
2024-08-20 22:20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父母在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则其房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在您提供的案例中,您的父母去世后,该房产应当由您和您的弟弟按份额分割。 首先,您作为长子,享有对房产的一半权益。其次,您的弟弟有权分享房产的一部分权益,具体份额取决于您与他的关系以及您对房产的实际贡献。 关于支付房改费用的问题,这可能是出于亲情考虑而发生的,但并不影响您和弟弟之间对房产权利的平等分割。如果您认为您有权获得更多的份额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提供更详细的情况信息,以便我们能够更好地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