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审先定、未审先判违法吗 您好,我们的案件是工程施工纠纷案件,建设方由于政策等自身原因已停工,我方是总包方,于2015年起诉建设方拖欠工程进度款,建设方为了赖帐和拖延付款,于2017年起诉我方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和撤场,原因是工期延期和质量问题,但这些问题事实上不存在(我方有证据证明),现建设方和法官勾结一起,法官明显偏袒对方,对15年进度款案超审限期压着不审却对对方起诉我方的解除合同案组织双方庭前会议,当场合议庭形成决议:合同解除并撤场。此决议是在未经过审理的情况下做出,笔录上法官也说明,至于引起合同解除责任在哪一方在日后两案件审理过程中解决,法官是明显违法吧未审先定未审先,告他执法犯渎职
2025-10-17 02:04您的描述涉及到法律程序中的争议和诉讼过程。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遵循法定程序,包括开庭审理、调查取证等步骤。如果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判决结果无效或被撤销。 关于您提到的未审先定、未审先判的问题,这确实可能构成违法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审判,并且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私自进行调解。因此,在未经过合法程序的情况下作出判决,不仅违背了公正审判的原则,还可能导致被告的权益受到损害。 对于您所提及的“法官明显偏袒对方”的情况,如果您认为这一决定不合理或者不公平,可以向相关机构投诉或者申请复议。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与本案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将来需要时能够提供支持自己的主张。 最后,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希望您早日解决问题,恢复正常的经济活动。